时间:2023-10-27 09:49 来源:临渭法院
为认真落实省高院“1281”工作机制,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辖区非法采砂行为的发生,2023年10月26日上午,临渭法院紧扣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活动的部署要求,能动司法,围绕非法采砂案件频发的情况,组织开展庭审旁听活动,临渭区自然资源局、临渭区水务局、渭南高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及辖区涉案街道的群众参加庭审。
本次临渭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公开庭审的案件为骞某某、孙某某等非法采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被告人在未取得采砂许可的情况下,在渭南高新区北区某村河滩地非法采挖河砂,并销售获利,导致矿产资源流失,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整个庭审节奏紧凑、氛围庄重,完整呈现了规范有序的刑事庭审过程,旁听人员“沉浸式”参与庭审,均表示在庭审中“零距离”地感受到司法的神圣与威严,同时强化了自身的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
庭审结束后,审判人员围绕辖区内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引发的生态问题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法庭教育和普法宣传,通过“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让环境公益普法更接地气、更具实效。
临渭法院始终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作为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不仅在个案中要求每位审判人员审慎司法,“抓末端、治已病”,同时要求在审理过程中勤思考,“抓前端、治未病”。通过本次庭审旁听活动,以案为鉴,增强执法人员依法执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同时,对案涉辖区群众起到警示警醒作用,从而从源头上预防非法采砂现象反复发生,筑牢渭河流域的司法生态保护堤坝。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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