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5 17:47 来源:临渭法院
为充分发挥优秀庭审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质效。4月15日上午,临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东亮担任审判长,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邱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5月至2020年7月,被告人邱某某伙同他人组成犯罪团伙,该团伙转移他人违法犯罪活动所得资金涉及电信网络犯罪案件17宗,涉案诈骗资金共计269845元。公诉机关提请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被告人邱某某刑事责任。
庭审中,张东亮充分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及认罪认罚的相关法律规定,引导控辩双方对案件的事实、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及辩论,并就案件的重点事实和细节进行了详细的讯问,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各环节衔接紧凑,确保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有效保障了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庭审顺利结束,案件结果择期宣判。
院长带头执锤办案,是临渭法院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张军院长“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有效彰显“头雁领飞,群燕齐飞”的引领效果。该案的审理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了一线法官的工作热情,有效推动临渭法院各项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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