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30 09:42 来源:临渭法院
9月22日,某门窗厂经营者李林(化名)大清早就将一面印有“为民办事、忧国忧民、责任担当、精准办案”内容的锦旗送到了临渭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并激动地说:“我们这场纠纷持续了十几年,今天总算解决了,压在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感谢法院,真正做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时间回到2015年,当事人某玻璃店与某门窗厂签订了中空玻璃承揽合同及合作协议。后因玻璃质量出现问题,双方发生纠纷。2022年3月,某玻璃店将某门窗厂诉至临渭法院,要求某门窗厂支付货款。某门窗厂则提出反诉,认为供应的玻璃存在质量问题导致自身损失,要求对方赔偿。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其间,还经过了鉴定、评估等复杂的程序,双方当事人均身心疲惫却不愿轻易放弃。
2025年4月,该案发回重审后,承办人认真翻阅案卷,没有简单一判了之。承办人从厚厚的卷宗中体察到双方当事人的无奈,通过走访现场、听取各方意见,精准抓住了双方的矛盾焦点,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与难处,从情理、法理双重角度入手,唤起双方对过往合作情谊的回忆。经过长达5个多月“背靠背”式的沟通与协调,承办人的真诚劝解逐渐化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在2025年9月19日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当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的那一刻,多年积怨烟消云散,二人握手言和。这起拖延多年的纠纷,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与疏导下圆满化解。
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是临渭法院民四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生动实践。这不仅体现了司法的温度,更诠释了“案结事了”的司法真谛,有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降低了上诉率,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走进了大家的内心。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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