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6 09:06 来源:临渭法院
今年以来,临渭区人民法院故市人民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 “桥头堡”作用,主动探索以“诉前调确”“诉前调书”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数量。10月25日,故市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圆满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并发出了法庭首份“诉前调书”号民事调解书。截至目前,故市法庭共发出“诉前调确”民事裁定书12份、“诉前调书”民事调解书1份,有力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为更多当事人提供耗时少、成本低、效率高的司法服务。
加快诉前调解机制建设 形成解纷止争社会合力
故市法庭针对当前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各自单打独斗的限制性,加快完善诉前调解机制建设,将辖区基层社会纠纷的特点与自身工作实践经验相结合,调动辖区的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联合化解人民群众间的纠纷,建立起“三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解纷止争社会合力,今年来,为进一步发挥诉前调解在社会矛盾化解的作用,故市法庭先后与辖区五个乡镇建立长期委派调解及司法确认衔接机制,与故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民间借贷调解小组,与吝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家事矛盾调解小组,联合化解群众纠纷。依靠该机制,故市法庭对辖区人民群众间出现的纠纷、矛盾可以在第一时间进行介入,同时针对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故市法庭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又将适宜调解的案件委派至相应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联合各方调解力量,立足矛盾的源头,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升级。
“非常感谢你们,通过诉前调解避免了我和我弟对簿公堂”,2023年8月,两起民间借贷纠纷在故市法庭民间借贷调解小组的调解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加强诉源治理宣传,提高诉前调解群众知晓率
“大叔,您起诉的案子可以选择诉前调解,省事省钱又省心,关键是还有法院的司法保障,你是否同意诉前调解......”
“诉前调书、诉前调解,都是法院出具的正式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的,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这是故市法庭接受群众前来立案的一段剪影。
今年以来,故市法庭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下,以普法宣传为契机,通过日常办案、巡回审判、下乡送达,上门办案等方式,主动宣传诉前调解工作的特点和优势,及时向人民群众宣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法律知识,并结合案例,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也让诉前调解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低成本高效率为民解纷
为更好减少群众维权时间和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充分发挥“诉前调确”类案件不收取任何费用,“诉前调书”类案件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在节约当事人成本方面的优势,临渭区法院故市法庭针对案件数量多的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租赁合同、金融借款等纠纷,加大诉前调力度,主动适用“诉前调确” “诉前调书” 文号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
“法官,别人欠我钱十几年,没想到你们半天时间就帮我把问题解决了。”拿到司法确认裁定书的老陈头说。
8月1日一大早,老陈头拿着一张十三年前的借条来到临渭区人民法院故市人民法庭咨询立案程序,承办法官刘通与陈某沟通后得知,借款数额并不大,双方却因还款事宜互相置气导致积怨加深。为将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萌芽,在承办法官与临渭区故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就还款金额、还款方式、还款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现场向法庭提交了司法确认申请书。承办法官通过对双方提交的司法确认申请书、调解协议、证据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协议内容合法,当即出具民事裁定书,用半天时间化解了双方当事人多年的积怨。
下一步,临渭区法院故市法庭将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加大诉前调解的宣传力度,大力推广使用“诉前调确” “诉前调书”文号,不断健全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全力把矛盾化解在诉前,让人民群众真正体验到司法的高效便民。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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