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14 10:29 来源: 临渭法院
为进一步健全辖区环境资源司法审判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惩处涉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资源安全,推进辖区生态文明建设,12月11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渭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渭南市公安局渭北分局、渭南市临渭区司法局六部门联合出台《环境资源司法审判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
《意见》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对今后严厉打击破坏土地、森林、河流和野生动植物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对严格履行法定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形成工作合力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此前,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还联合渭南市生态环境局临渭分局、渭南市临渭区自然资源局、渭南市临渭区水务局、渭南市临渭区林业局、渭南市临渭区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8月14日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至此建立的两个《意见》,共计十一个涉环境资源部门参与,初步建立了辖区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审判、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等方面全过程全链条的联动机制。以上机制促进了府院在资源整合、功能融合、手段聚合上同向同力、各尽所长,实现了司法效力、行政效能、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临渭区人民法院将严格落实工作机制,立足审判职能,与各部门建立良性互动,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交流,推动健全环境资源综合治理体系,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用最严格法治推进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推动涉环境资源案件依法、高效办理,共同守护绿水青山,保护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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