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2 18:38 来源:临渭法院
1月11日,临渭法院执行局开展2024年第一次执行行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全程见证执行,依法强制腾退两处涉案房屋,有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早8时,集结完毕后,按预定方案由专职委员吴昊带队赴执行现场。
到达现场后,执行局副局长、执二团队负责人张鹏带领大家迅速按照分工开展工作,法警队有序开始警戒,其他干警对房屋内所有物品逐一清点、登记、搬运,将屋内物品搬离装车运输到指定地点封存保管,并全程使用执行记录仪记录,整个过程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检察院、公证处全程参与,将两处涉案房屋顺利腾退。
案件一:
原告魏某某与权某某股份转让纠纷一案,经我院审理并依法判决。判决生效后,本院多次明确告知权某某限期迁出上述房屋并张贴公告,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权某某不仅对公告不为所动,还唆使其家人对抗执行,阻碍清退腾房现场,执行法官对其家人释法明理,缓和其对抗情绪。经耐心劝解,最终被执行人家属表示配合执行,腾房工作顺利进行。
案件二:
原告渭南市某合作社与郑某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经我院审理,判郑某某在法定时间内腾退房屋。郑某某屡次无视腾房公告,还将涉案房屋进行租赁。在腾房现场,得知涉案房屋要被法院强制腾退,被执行人郑某某的家属现身执行现场,情绪激动,甚至企图阻挠执行。执行干警们临危不惧,一方面耐心作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一方面用执法记录仪拍摄执行过程。最终按照既定执行预案,依法有序对该房屋内物品进行清点、造册并进行放置,成功腾房。
此次执行行动,全体执行干警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刚柔并济、法理兼顾,共腾退房屋2套,顺利执结两起“骨头案”,彰显法律威严。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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