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5 09:36 来源:临渭法院
“这是我执业十几年来见过的对案件最认真的法官和法院。感谢!”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主审这起案件的是临渭法院民一庭庭长靳西养和法官助理雷明,在雷明像往常一样组织各方质证时,被告某保险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如是说。
被告某保险公司以原告骆某某提交的单方鉴定意见书所采用的鉴材未经质证、鉴定意见书认定原告构成伤残事实依据不足为由,当庭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如果仅从鉴定意见书上看,保险公司的异议确实成立,本案应启动重新鉴定,但如果重新鉴定,不仅会增加当事人诉累,而且不能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尽快维护。为此,靳西养另辟蹊径,耐心细致地组织鉴定机构与各方就异议项进行充分解释和沟通,最终打消了保险公司的疑问,放弃申请重新鉴定。
该案还涉及原告骆某某的误工费问题。庭审时原告仅提交了事发前的工资流水,为查明其真实误工情况,靳西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要求骆某某提供事发后的银行工资流水单。骆某某提供后,经审查发现,骆某某的实际误工期限远低于鉴定机构鉴定的误工期限,该案遂根据实际误工期限判决其误工费。在该案涉及的被扶养人生活费问题上,为核实某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结构证明,靳西养与证明出具人村主任骆某联系,骆某在电话中对原告父亲是否健在、是否由原告扶养、是否有收入等问题含糊其辞,且许多陈述与原告陈述相矛盾。靳西养不禁心生疑惑,觉得此事必有蹊跷,遂向主管民一庭的副院长陈福红汇报。陈福红要求靳西养去村组调查,务必查明真实情况,以免错判。经调查,发现骆某某的陈述及某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均与事实不符。
为了严肃法纪,以正视听,树立司法权威。靳西养外调回来后,立即传唤骆某某到庭接受询问,并向其出示法院依职权调查的证据材料。骆某某见状称,“不用看了,我在来法院的路上心里非常难受、愧疚、自责,我一时糊涂,头脑发热,为了多拿点赔偿款向法院撒了谎,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这个错误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给法院公正审理案件带来的阻碍,希望法院能够从宽处理…。”
综合考虑骆某某的主观认错态度、诉讼能力、家庭状况等因素,陈福红最终决定对骆某某作出严厉批评教育和严肃训诫的决定。骆某某称,“接受法院的严厉训诫,感谢法院的人性执法,以后绝对不会再犯此类错误…。”
该案在审理中,另辟蹊径想办法打消了被告疑问,放弃申请重新鉴定,提高了办案效率;对影响赔偿金额的重要事实认真查明,提高了案件质量。该案的成功审结,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