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5 09:57 来源:临渭法院
为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切实深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示警,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6月14日上午,临渭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渭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翁某职务犯罪案件,并邀请三百余名领导干部参加旁听活动。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翁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应以贪污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气氛庄严、秩序井然。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公诉人就指控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清晰还原了翁某是如何触碰红线、突破底线,逐步走向犯罪深渊的过程,详细论证了其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并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辩论。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下一步,临渭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通过违纪违法案例释法,常态化开展旁听活动,加强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贡献司法力量。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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