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渭南政法网首页 平安韩城网临渭政法网华州政法网华阴政法网潼关政法网富平政法网蒲城政法网白水政法网澄城政法网大荔政法网合阳县

首页法律咨询 >正文

【以案普法】“借名”直播火了,账号归谁?

时间:2024-10-28 09:15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一对表姐妹因“借名”直播账号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争夺账号的使用权。如何处理网络虚拟财产纠纷,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一起来看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结的这起案件。

基本案情

小宜借用表姐小王的身份证号在某直播平台注册了账号,并一直使用该账号进行直播,持有该账号的直播收入。在她的努力下,账号拥有30.6万粉丝,成为了在直播平台中有较高的“财富等级”“明星等级”的主播。后小宜向直播平台申请变更直播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直播平台经审核发现账号直播主体一直为小宜,遂变更实名认证人为小宜。表姐小王认为,直播平台与小宜恶意串通,变更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严重侵犯了其虚拟财产权益,于是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直播平台将直播账号的实名认证人更改回自己。

小宜辩称,其是出于娱乐的心态进行直播,因身份证不在身边,故使用了小王的账号。其是直播账号的实际使用者,直播平台是所有权人。直播账号虽使用小王的身份信息注册,但实际上与小王不存在关联。

 直播平台辩称,小王违规出借账号,构成违约,平台有权限制、终止小王对直播账号的使用,并有权与实际使用人小宜成立合同关系,变更实名认证人,确保符合互联网直播服务的管理要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直播账号属于虚拟财产,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账号的财产权益客体包括两部分:一是账号本身,二是经过用户对账号个性化使用、经营产生的粉丝、流量等财产性权益。根据直播平台与用户签订的《服务协议》,小王未经平台审核将账号交给小宜使用,属于违规转让,平台终止小王继续使用账号,是基于协议约定和规则所采取的合理措施,不构成侵权。小宜未被列入网络表演(直播)行业主播黑名单,直播平台与小宜重新约定账号的使用权由小宜享有,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而且,账号是通过小宜长期运营,才产生了粉丝数量等新的财产性内容。该部分财产内容源于观众对小宜及其直播内容的肯定,建立在小宜的劳动与经营之上,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属性。将相关财产权益分配给创造者,符合劳有所得的价值导向,也更加公平。

综上,法院认定直播平台变更实名认证人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判决驳回小王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心语

本案探索从“赋权”思维路径走向“功能”思维路径,回归到法律保护虚拟财产的立法目的与所追求的社会效果,以功能为导向解决“借名”纠纷。

注册人以同意服务协议的方式与平台建立了合同关系,双方受协议约束。注册人将账号转让他人而未告知平台,平台不知悉服务对象已经变更,其真实意思表示依然是与注册人建立合同关系。因此,从合同外观来看,在账号实名认证人为注册人期间,注册人享有使用权。但实际使用人通过个人劳动创造、增进了账号的虚拟财产,其是否享有账号上添附的虚拟财产利益?如何保护实际使用人的该项财产利益呢?

本案中,注册人属于违约转让账号,直播平台有权据服务协议终止履行合同,并有权就账号与使用人订立新的合同。对账号内添附的虚拟财产的保护,应考虑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从公平原则出发认定各方对网络虚拟财产形成所作出的贡献。网络虚拟财产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具有价值,民事主体为获得相应的价值付出了劳动。将虚拟财产权益给予付出劳动的一方,符合公平原则,也符合鼓励劳动、鼓励创造社会财富的价值导向。二是从效率原则出发,最大限度发挥网络虚拟财产的经济价值。小王注册新账号的成本低,而小宜舍弃该账号,会造成账号上添附的虚拟财产浪费。

司法裁判应当尊重虚拟财产的发展规律,平衡好各方利益。互联网平台也应进一步完善实名制管理,提升实名监管的精准性,真正做到“实名”又“实人”,有效打击规避监管的行为。

专家点评

“借名”直播是网络直播新业态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该案既涉及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属认定问题,又涉及到实名认证监管以及平台的自治权边界问题,这些均属于实践中的热点难点。案件转变了对网络虚拟财产“赋权”的固有思维,从法律保护虚拟财产的立法目的与所追求的社会效果出发,融入了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劳动贡献论的考量,有效平衡了各方利益。在相关法律规范不明确情况下,该案对于虚拟财产保护的回应具有“填补规则”的作用,有利于构建良好的虚拟财产保护与经济发展秩序,也有利于推动平台认真落实网络实名制,优化数字经济领域营商环境建设。

编辑:王倩

返回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