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22 11:57 作者: 通讯员 郝亮亮 来源:临渭法院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郝亮亮)近年来,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绿色出行的倡导,越来越多的共享单车投入到了市场经济当中,并受到年轻人的青睐。共享单车给人们的出行提供便利的同时,因骑行共享单车引发的交通事故等纠纷也越来越多。11月20日,临渭法院崇凝法庭就调解了这样一起因骑行共享单车造成交通事故的案件。
10月17日,被告王明(化名)骑行共享助力车时候因没有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与原告张晓丽(化名)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原告受伤。经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明应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在医院住院治疗十多天,花去医疗费一万多元。原告张晓丽因与王明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于11月11日将王明诉至临渭法院。
案件受理后,崇凝法庭承办法官高萍、法官助理郝亮亮了解案件后,发现原被告都是九零后,也是上班族,就想通过调解解决双方的纠纷,避免给当事人造成更多诉讼成本。办案法官将王明传至法院后,他懊悔的说:“都怪自己没遵守交通规则,真是图了方便,惹了官司”。他希望法官能够通过做调解工作把这个事情妥善处理。11月20日,办案法官将原被告传唤到法院组织调解。因原被告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相关赔偿等事项不了解,且涉及原告的二次治疗费用,一开始调解时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办案法官针对该类案件的赔偿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标准等对原被告分别进行讲解,并按法律规定标准给他们算了大概的赔偿数额,供他们参考。最终在全庭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并于当日向原告履行了部分赔偿款。该案从诉讼至结案仅用了10天时间,大大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
虽然案件通过调解得以结案,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也得到了圆满解决,但此类因骑行共享单车引起的事故却让人深思。在此,法官提醒大家:绿色出行,安全第一。出行时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另外,也建议共享单车相关经营企业、管理者们能够建立健全车辆安全行驶保险机制,为绿色出行、平安出行多一份安全保障。
编辑:马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