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2-23 10:25 来源:临渭法院
春节假期结束,临渭区法院再次投入紧张工作状态。临渭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云海就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及简易程序适用问题组织开展了学习研讨会。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速裁审判庭、诉前调解中心参加会议。
会议就简易程序、速裁程序适用案件范围,庭审程序、裁判文书格式的简化,应用平台在实际案件审理中的应用,以及从审判管理方面如何提高审判质效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会上,参与会议的干警积极发言,重点对案件的繁简分流以及简易程序的适用进行了热烈讨论。干警们表示,民事案件应由承办人根据具体案情决定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因程序是用于保障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且从审判管理的角度出发,庭审程序虽不能省略或简化,但可以前置,这样庭审的时间会大幅缩短,从而提高审判效率。在文书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对文书格式做出了指导性的示例,对于案件事实明确无争议的案件,可灵活参照,精简表述但架构完整,做到“简”而不“减”。
会议还对送达平台、调解平台以及微庭审平台等新科技应用平台的实际运用情况进行了总结,查找了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改善,努力提高应用能力。
通过本次会议,阶段性的对前期工作进行复盘、整理,从程序上进行整合,有利于临渭法院干警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从容、高效的解决案件实体问题,更加有力地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