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8 17:01 来源:临渭法院
近日,当事人杨某将一面印有“司法为民办实事 春风化雨解民忧”的锦旗送至民四庭法官苏瑞利、法官助理陈洋手中,感谢法院干警对其离婚案件的用心调解。
该案被告李某因触犯法律在河南某监狱服刑,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就案办案可能无法达到解决矛盾的法律效果,对案情进行全面摸排后,干警前往河南某监狱与被告谈话。通过与原、被告的沟通,承办法官在缓和双方情绪的同时积极引导双方通过沟通解决问题,最终原、被告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矛盾得到彻底化解。
离婚案件不同于普通民事案件,针对此类案件的特点,民四庭始终坚持“调解为主、判决为辅”的原则,通过安抚当事人情绪、倾听当事人诉求、缓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进而寻找到调解突破点,使当事人充分感受到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的司法温度。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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