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18 15:08 来源:临渭公安
“小案”不小看
“小案”不小办
临渭公安持续加大对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
最大限度为群众追赃挽损
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
更快破“小案”、更好控发案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01
警惕手机上的“盗窃”!
近期,蒋某来东风所报案称,有人用他微信转走了4000余元,现在还联系不到对方。办案民警详细询问后了解到,是蒋某一“好友”张某丽曾以借手机打电话为由,将其手机拿走,随后趁其不备盗转蒋某微信内钱财。
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张某丽这一姓名是假名,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为李某芳。为了尽快将其抓获,民警通过缜密侦查和分析研判,最终确定了李某芳的活动轨迹。11月6日,民警在犯罪嫌疑人李某芳经常活动的区域将其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芳对其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芳已被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02
巧借智能手表 找回被盗山地自行车
11月11日18时许杨某报警称,其停放在马路沿儿的一辆山地自行车被盗。接警后,杜桥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了解,是杨某儿子将山地自行车停放在路边后去上学,并将一部电话手表放在横梁储物包内。
结合相关情况,民警判断可以通过电话手表对山地自行车的轨迹进行追踪定位,并同步展开视频侦查。通过多方努力,民警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杨某仓。经审讯,杨某仓在散步时,发现该山地自行车没有上锁,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将其盗走。目前,杨某仓已被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03
砸车窗?进“铁窗”!
面对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屡有发生的情况,环北所高度重视,抽调宁涛、蔺杰等精干警力组成案件侦破专班开展工作,通过分析作案手法与案发时间规律,串并研判,成功追踪到关键线索。
经过深入分析,在相关警种部门的支持下,办案民警精准锁定了涉案团伙——朱某、张某某、林某等8人,并详细掌握了该团伙主要人员活动轨迹。11月8日,抓捕时机成熟,办案民警在渭南市高新区某台球厅成功将在此碰头的朱某、张某某、林某三人抓获。经讯问,三人对组织伙同他人在渭南市主城区伺机寻找作案目标,利用砖块、破窗器等工具敲碎车窗实施盗窃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11月9日,办案民警将其余5名涉案人员全部抓获,破获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1起,深挖盗窃案件6起,追回被盗财物价值共计1万余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4
佯装醉酒欲“蒙混过关” 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近期,解放所民警在对辖区一起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开展视频分析和走访调查的过程中,发现是一名身着黑色外套的男子骑走了报警人的电动自行车,在锁定该男子身份,摸清其活动规律后,民警在其频繁活动的区域进行蹲守。
11月3日晚,民警在某私房菜附近将盗窃电动自行车的嫌疑人张某亮成功抓获。经查,11月1日22时许,张某亮酒后路过某网吧时,“相中”一辆电动自行车,看四下无人,便见财起意,佯装醉酒将电动自行车盗走。张某亮被抓获归案后,依然百般抵赖,谎称自己喝多了,什么都不记得了,妄图逃脱法网,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最终低头认罪,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盗窃行为,现已追回被盗电动自行车,违法嫌疑人张某亮被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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