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7-25 08:21 作者: 记者梁元通讯员贾欣怡 来源:渭南日报
近日,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临渭区制定出台了涵盖社会保障、医疗救助、就业创业、教育扶贫、住房保障等五大方面的八个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民政、卫计、人社、教育、住建五个部门在城镇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职能。
这八个实施意见将城镇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对其中的“三无”人员、70周岁以上老人、14周岁以下儿童、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单亲家庭未成年人、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哺乳期妇女分别按比例增加补助金;对城乡特困老人实施集中供养,渭北、塬区五保老人、城市“三无”人员入住敬老院;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将全部由区级财政按照统筹区域参合缴费标准全额出资享受新农合健康扶贫政策,并从门诊、住院、慢性病管理三个方面提高农村参合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实行区内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机制;对贫困家庭中的精神病患者实施集中救治;通过就业政策扶持,使城镇贫困户中的适龄劳动力享受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补贴等就业创业政策,确保城镇贫困户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创业;降低贫困家庭少年儿童和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纳费用,并全额补助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和城市“三无”人员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对城镇贫困户符合渭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的,纳入门诊慢性病报销范围,畅通城镇贫困户居民医疗保险直通车报销渠道;为贫困户家庭中的在园在校学生发放国家补助金,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落实老城东入口保障性住房小区房源664套,为城镇贫困人口提供住房保障。
此次出台的八项实施意见,不但为全区7万多贫困人口带来了脱贫致富的福音,也为脱贫攻坚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将大大加快贫困人口脱贫步伐。
编辑:艾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