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11 08:40 来源:临渭检察
优秀检察干警:马冬蕾,女,回族,中共党员,1985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法学、经济学双学位,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获得荣誉:2016年2月被临渭区委、区政府授予“学习型干部”荣誉、2018年12月被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表彰为第七届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业务标兵”、2018年至2019年连续两年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马冬蕾参加检察工作九年以来,先后在政工、侦查监督、公诉、第一检察部等部门工作,她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时刻以一名优秀检察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和热爱,秉公执法,忘我工作,积极履职。
公正办案 维护正义
在执法办案中马冬蕾经常会遇到说情者,但她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坚持做到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任何财物,严格执法,不枉不纵,力求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让每一个犯罪分子都得到正义的惩罚。在友情、亲情与法律之间,她始终坚守着人民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忠诚捍卫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她常说:“在公与私、情与法之间,我无须衡量,既然选择了检察官这份职业,就要对得起党和人民,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六年来,她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20余件960多人,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无一错案。其中包括陕西省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挂牌督办案件胡某等10人寻衅滋事案、陕西省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案兰某等20人非法狩猎、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段某等6人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案等一系列具有社会影响的大案要案,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贡献。
执法为民 促进和谐
在许多人的心目中,检察官是严肃、不易接近的。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人民检察官,马冬蕾在办案中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不惧辛苦,不怕麻烦。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时,她发现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属于邻里纠纷,被害人的医药费无人赔付,而犯罪嫌疑人郭某则以被害人有过错为由,既不认罪、也不赔偿,抵触情绪强烈。她深知这类纠纷引起的伤害案件不能机械的照搬法律走程序,如果处理不好就会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她先对郭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铁的证据迫使其低头认罪,随后又积极进行调解,不厌其烦地做双方当事人及家属的工作,努力消除双方心中的怨气,劝说郭某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赔偿医药费3万元,从而得到了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在之后的庭审过程中,人民法院也采纳了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对郭某从轻处理,既很好的维护了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又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从而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定信念 学以致用
马冬蕾始终把学习当作一项重要任务。她深知只有坚持学习、不断扩大自己的知识储备,才能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检察官。工作之余,她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用政治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努力达到执法办案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不断钻研法律专业知识和检察业务,并结合办案实际,发表多篇调研文章和检察信息、宣传稿件。她撰写的《浅谈逮捕条件中社会危险性分析》、《村组干部违法案例警示》、《浅析绑架、拘禁索债性犯罪定性问题》先后被《政法天地》、《渭南检察》发表;撰写的调研《故意伤害致死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被《西部法制报》发表;撰写的80多篇检察宣传稿件分别被正义网、法制网、陕西检察网等媒体采用,真正做到了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有效宣传和推介展示了临渭检察工作。
马冬蕾同志坚守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职,以实际行动和良好的工作成效让青春在法治建设的征程中绽放更加绚丽的光彩。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