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30 16:22 来源:临渭法院
“感谢临渭法院经开法庭帮我解决了困扰多时的大难题!”12月25日,一起邻里间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将一面锦旗送到了经开法庭。
原告田某系渭南市经开区某小区201室业主;被告田某某系原告楼上301室业主,自2017年接收房屋后一直未装修入住;被告徐某系原告楼上302室业主,2019年4月,徐某将其房屋出售给了被告吴某。2020年6月份,被告吴某与该小区物业公司办理装修手续,随即开始装修。2020年7月,原告田某父母回到田某家中发现客厅、卧室的房顶、墙面大面积渗水、发霉,家具受潮,无法居住。301室长期无人居住,302室装修,那么水从何来?经物业公司与业主现场查验,发现301室出现大面积积水,导致楼下漏水,那么为何会出现积水并渗漏到楼下,被告方均认为此事与己无关,原告多次与各被告就相关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也曾尝试由所在社区和有关部门居中调解亦未有结果,无奈,原告田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田某某、徐某、吴某、物业公司赔偿各项损失累计五万元。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若处理不当,不但不能化解纠纷,反而可能会加剧双方的矛盾。因此,庭审前,法官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并多次询问各方当事人,查明漏水原因和楼下房屋损失程度,为后期顺利审理此案做了充分准备。
庭审中,各被告均认为此事自己不应承担责任,并对原告各项损失金额不予认可,原告田某主动要求启动司法鉴定程序,承办法官根据多年的审判经验表示,如进行司法鉴定评估原告所遭受的损失,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财力,并且也难免中伤邻里和气。虽经承办法官耐心劝说、开导,但因双方态度激烈、分歧较大,终无结果。
庭后,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各方进行调解,一边耐心安抚各方情绪,消除隔阂,一边释法析理,从诉讼风险、邻里和谐、换位思考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权衡利弊、相互让步,妥善处理邻里关系。最终在承办法官多次不懈努力调解下,各方达成了调解赔偿协议,各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了赔偿款项,原告立即撤诉,双方握手言和。至此,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坏赔偿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抵对门”,邻里之间要宽容谦让、和睦相处,偶有摩擦,定要相互尊重、妥善处理,切莫因小事斤斤计较、伤及和气、甚至对簿公堂,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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