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30 10:43 作者: 通讯员 高萍 来源:临渭法院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高萍)8月24日上午,临渭区法院执行一科科长田剑桥正在西安监狱约见被执行人,突然接到另一起案件申请人电话,并告知他发现了被执行人涉案车辆停放地点的线索,田剑桥迅速安排办案人员和法警奔赴几百公里外的洛川,直至晚上九点多,成功将涉案车辆扣回。
本案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原系恋人关系。2019年5月,申请人以自己名义贷款购买了一辆大众帕萨特轿车, 并与四川新网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2019年12月16日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签订了《车辆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双方约定申请人将涉案车辆使用权转让给被执行人,剩余车贷由被执行人归还,后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解除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车辆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并判决由被执行人向申请人返还涉案车辆及行驶证。判决生效后,申请人于2021年2月向法院申请执行,但由于涉案车辆多次被担保、转卖一直查找不到车辆下落。正当该执行案件陷入困局难以推进时,便接到了举报线索,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历时十几个小时,将涉案车辆顺利扣回。
临渭法院切实将教育整顿的成效转化为为民办实事的履职行动,积极开展三秦飓风2021专项执行活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践行初心担当使命,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