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13 08:49 作者: 通讯员 田中强 来源:临渭区法律援助中心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田中强)2021年3月23日,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拿到了6万元劳务伤害赔偿金的杨某拉着法律援助律师张明月的手激动地说,“谢谢你给我要回了赔偿款,法律援助就是好!”
2019年8月,杨某在亲戚的介绍下受雇于张某,在一工地干刮除砖块表面砂灰的工作。9月1日,杨某正在工地干活,工地东侧一面未拆除的墙体突然倒塌,杨某不幸被砸中并掩埋,导致受伤。经住院治疗26天,仅医疗费花去5万多元。骨折愈合后需要二次手术取出体内固定物。事发后,张某作为雇主,仅给付了3000元治疗费,杨某家属多次找其协商赔偿事宜,均被张某拒绝。
杨某的儿女听村干部说到临渭区有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对于符合条件的劳务纠纷原告可以指派律师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于是就来到了渭南市临渭区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工作人员认为杨某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下就办理了申请、审批手续,并指派值班律师张明月具体承办该援助案件。
法律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开展工作,在充分准备好所有立案证据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申请伤残鉴定。一审法院判决张某给杨某10万元。
杨某本以为结了案子,就可获得赔偿金。不料,张某不服,向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其和杨某之间不存在劳务关系并且杨某在干活中存在过错。
杨某觉得自己的案子如同过山车,一家人不知怎么办?只好又到渭南市临渭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工作人员查看了相关资料后,马上办理手续,指派一审的援助律师张明月继续代理。援助律师在庭审中,依法据理力争,征得杨某为了能够直接取得赔偿款,同意调解,最终,经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张某在领取调解书时一次性向杨某支付各项赔偿款项共计6万元,自此案结事了。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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