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6 10:17 作者: 通讯员 张蒙蒙 来源:临渭区司法局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张蒙蒙)临渭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关怀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安全稳定为底线,严格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按照“重点时段稳重点对象、特殊人群用特殊手段、关键节点抓关键环节”的工作思路,增强政治敏锐性,强化管控硬措施,“四坚持”扎实做好当前及各个重要节点社区矫正对象的安全稳定工作。
坚持动态监管,信息核查常态化 落实区局每月抽查,司法所每月普查、派驻民警每日排查的常态化督察检查制度,依托社区矫正执法监管平台、矫务通app等,实时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信息化核查、区域巡查,重点关注日常报到、外出审批、越界报警、奖惩处罚等情况。针对司法所日常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通报,督办限期处理,确保监管措施及时有效。在对监管平台日常巡查时,及时办理报警提示、越界信息、手机定位离线状态的执法监管事项,严格处罚违规的社区矫正对象。
坚持抓实日常,强化制度执行力 落实矫正对象“报到”、司法所“日报告”制度,要求严管社区矫正对象每天通过电话和微信向司法所报告个人情况,普管人员每两天向司法所报告,司法所每天向社区矫正中心报告安全稳定情况,社区矫正中心实行值班报告制度,每日轮流值班,坚守岗位,紧盯死守,确保信息无缝对接、措施及时有效。实行“边控报备”制度,加强了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工作衔接,做到了入矫报备、证照管控、边控到位。严格执行外出审批制度,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减少非必要的出行,非必需不离临渭区;外出必须严格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前往省内市外、外出7天以内的,司法所由负责人批准,报社区矫正中心报备,并依法办理外出审批手续,方可外出;前往省内市外、外出7天以上的,需提前书面报告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同意,并依法办理外出审批手续,方可外出;前往省外的,需提前书面报告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同意,并依法办理外出审批手续,方可外出。
坚持创新教育矫正 提高矫正质量 首先,制定年度“飘动的黄丝带”活动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及矫正群体特征,设定不同的主题,开展相应系列帮扶教育活动,通过活动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社区矫正对象的效果。其次,紧抓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治工作,定期组织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治教育讲座、心理讲座、一对一心理疏导等工作,有效的进行个性化心理疏导和干预,引导矫正对象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得失和荣辱,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认识自我,以积极心态顺利回归社会,进一步促进全区教育矫正高质量发展。
坚持汇聚力量,构建协作共同体 针对重点所和重点人员,联合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执法监督检查,进行集中教育与训诫。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对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人员进行网上追逃,并做好收监执行其他工作,聘请公安民警,法官、检察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教育,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法律红线,加强教育引导。同时,以镇(街道)为单位、以村(社区)为网格、以村(社区)干部、亲属为主体,组建了志愿者服务队,已有500余名自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帮教活动,做到“街镇有服务队、村村有志愿者、个个有帮扶人”。司法局班子成员则按照分片挂点安排,逢传统节日,对家庭困难的人员进行走访帮扶,对重点对象进行走访谈心,对重点所进行下沉督导,切实做好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为和谐临渭建设作出贡献。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