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3 10:48 来源:临渭法院
2月21日,临渭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通过诉前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离婚纠纷,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诉前调解申请司法确认和出具调解书案件不纳入民事案件司法统计的通知》出具了2022年首份“诉前调书”字号调解书,从立案到结案用时仅一天,高效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助力诉源治理工作有效运行。
临渭法院立案庭收到案件材料后,考虑到当事人王某(女)与张某(男)育有一女,案件直接进入诉讼程序,不利于孩子与父母情感维系,不利于孩子成长,遂将该案引入诉前调解程序,并分派诉前调解中心的调解员对该案展开诉前调解工作。调解员了解到王某与张某于2009年2月经朋友介绍相识相恋,同年6月22日双方依法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个女孩。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自2018年8月双方开始分居,王某曾于2021年5月向临渭区法院起诉离婚后撤回起诉。此后,双方关系仍未缓和,王某遂再次诉至临渭区人民法院。调解员分别对双方矛盾焦点进行疏导和化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沟通,消除了双方陈年积怨。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对离婚、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自此,临渭区人民法院首份“诉前调书”字号的调解书诞生。
诉前调解高效、便捷,有效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下一步,临渭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将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健全多元解纷工作机制,优化司法服务,积极探索使用“诉前调确”和“诉前调书”案号对案件处理的新路径,更有效的减轻当事人诉累,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推动形成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的良好局面。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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