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8 09:12 来源:临渭检察
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秉持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的“三有“争创工作要求,不断优化办案质效,用心用情做强民事检察。2023年,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47件,提出检察建议45件,提请抗诉2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8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能动履行民事检察职能
一是完善案件受理机制。民事检察干警在控申部门接待群众,用“提前介入”的方式,高效了解案件情况,进一步畅通当事人申请监督渠道;二是探索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在依法监督的同时,注重矛盾化解,平息纠纷,耐心向群众释法说理,引导申请人接受正确的裁判结果。全年接待群众化解纠纷60余人次,将为民办事落实落深;三是增强监督主动性。运用传统调卷阅卷与大数据模型分析等方式,拓展线索来源,不断拓宽监督的广度和深度,能动履职提升依职权监督质效。
强化支持起诉职能,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一是准确把握民事支持起诉制度的职能定位。积极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通过提供法律咨询、调取证据、帮助制作法律文书,依法优先导入法院“速裁”办案通道等方式,共计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8件,支持起诉5件,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共计10万元。二是创新运用支持起诉+检察和解。秉承起诉不是目的,维权才是最大的支持的办案理念,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置,引导农民工和用人单位达成和解,最大限度帮助弱势群体实现权益,减少诉累和维权成本。该院在受理杨某某等3人追偿劳动报酬申请支持起诉案后,主动引导和解并跟踪督办,7日内督促企业全额支付了杨某某等3名农民工工资60630元,在检察环节实现矛盾化解。
注重诉源治理,持续开展虚假诉讼监督
一是加强内外协作,构建多元监督体系。逐步形成虚假诉讼常态化监督合力,探索建立民事非诉执行案件中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机制,组织辖区5家仲裁机构和公证机构召开座谈会,就防范和打击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的问题形成共识。二是深化诉源治理,抓前端治未病。针对在虚假非诉监督专项中发现公证机构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向辖区两家公证处分别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公证机构加强实质审查,确保公证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实现虚假诉讼的源头防治。
强化数据应用,赋能精准监督提升质效
今年以来,临渭区院积极寻求民事检察与大数据监督模型的结合点。一是加强自主研发。为切实解决民事支持起诉线索发现的难题,设计联通相关部门数据,畅通信息沟通和筛选,打破外部数据壁垒,设计民事支持起诉法律监督模型;二是坚持“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理念。运用最高检、省院推广模型办理案件。在运用司法网络拍卖大数据监督模型中,通过提取多方信息进行数据碰撞,发现共性问题,推动法院及时完善司法网络拍卖公告中的信息,进一步提升涉案财产处置效率,保障司法拍卖的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宣传,提升民事检察知晓度
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在公众号内开设专题栏目“民法典宣传|以案释法”,采取法治咨询、法治讲座、赠送读本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基层普法活动,发布宣传稿件11篇,积极宣传民事检察的职能,切实提升群众对民事检察的知晓度、参与度和认可度。
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做强民事检察监督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主动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不断深化民事检察理论研究,补强民事检察短板弱项,落实精准监督理念,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案件,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民事检察力量。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