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17 15:46 作者: 通讯员 马睿婧 来源:通讯员 马睿婧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马睿婧)随着员额制和“捕诉一体”的实行,办案检察官的重心全移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的办理,立案监督工作有所放松。立案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责,完全切实的履行这项职责是每一位办理刑事案件的检察官应尽的法律职责。
近期,为加强立案监督工作,侦查监督部多次召集全部员额检察官进行座谈,并部署了今年的立案监督工作。座谈中,大家对立案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有了充分的认识,并对立案监督工作中的案件分配、案件流转等问题予以协调解决。 同时,分配了立案监督工作任务,要求每名员额检察官一年内必须完成两个立案监督案件的任务。着重要求大家在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的同时,发现立案监督案件线索,更重要的是 “走出去”,对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有可能存在降格处理、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有可能存在的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编辑:马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