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09 18:31 来源:临渭检察
9月9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两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合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案被告人陈某某、王某某、刘某某均是为了其加工、销售的包子蓬松、卖相好而违法在面粉中超范围添加含铝泡打粉,足以给食用者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检察机关在就被告人的刑事犯罪提起公诉的同时,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在市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销售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庭审中,两案被告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今年以来,为了扎实落实省院党组提出的“三有”争创活动要求,该院迅速行动,紧紧围绕检察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了打造食品、药品“四个最严”法律监督机制品牌建设方案,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刑事犯罪案件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截止目前审查批准逮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刑事案件4案12人,追捕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6案17人,已提起公诉5案14人。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在刑事侦查阶段积极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加强刑事检察部门与公益诉讼部门的协同联动,共同发力,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环境,努力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用的放心。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