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27 09:43 来源:临渭检察
家长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有哪些责任和义务?未成年人如何在校园欺凌和网络欺凌中保护自己?什么是性侵害,未成年人如何防范性侵害?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9月26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走进南塘小学,为同学们答疑解惑。
本次课程围绕“法律如何定义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六大保护”“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等重点问题展开。在讲述时,为让抽象的法条和概念在同学们心中具体化,通过真实案例、视频短片、社会热点讲解等方式,引导同学们识别什么是校园欺凌、遇到校园欺凌应该怎么办,引导同学们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污染,引导同学们识别危险、防范危险,在遇到危险时懂得自救、寻求他救。
在法治课的尾声,检察干警向同学们寄予殷切希望,希望大家通过本次法治课堂,在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学法、懂法、遵法、守法的好少年。
课后,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联合人民办中心校校长、南塘小学校领导以及教职工代表举行“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及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推进会”,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大明强调:校园安全管理十分重要,教职工是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教职工在工作中一旦发现有侵害未成年人的事件,一定要第一时间报告,不报告必追责,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强制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法律监督。
近年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为重点和亮点工作之一,致力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在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同时,不断推动完善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构建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体系,为花朵扎好篱笆墙,守护孩子们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