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7 09:18 来源:临渭检察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23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5月26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与临渭区妇女联合会召开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签订仪式暨座谈会。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宏武,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田大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妇委会主任赵蓉,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琼,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燕,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建仓,区妇联主席秦臻、副主席雎巧兰、维权干部郭春艳,部分街镇妇联主席、妇女维权律师代表及临渭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田大明主持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集体观看了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题片,副检察长赵蓉宣读了《关于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主管副检察长陈琼、张燕分别介绍了未成年人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并就依法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了现场座谈,与会人员结合日常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纷纷发表意见建议。
座谈会后,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宏武,临渭区妇联主席秦臻会签《关于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
秦臻从高度重视、高位推动、高效落实三个方面展开讲述了配合协作机制建立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并表示未来工作将打破形式上的“虚”,扛起肩上的责,将职责履行到位。
最后,崔宏武对与会人员的到来、长期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大力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崔宏武表示,两单位会签《关于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是临渭区检察院迈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实践探索的重要一步。并指出:一是明确一个共同目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努力营造保障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二是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增设的公益诉讼条款,聚焦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加大办案力度,探索构建具有临渭特色的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模式。三是推动机制落地见效。依托此《意见》,高质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联合办理一批有针对性、指导性的典型案例,为进一步推动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立法完善提供更加丰富的实践样本。
下一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意见》为依托,通过“检察+妇联”活动,以专项行动为抓手,通过加强内外部衔接配合,聚焦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突出问题,切实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不断提高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质效,助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