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5 17:48 来源:临渭检察
为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自身优势,用起诉标准对刑事侦查案件依法把关,及早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提升案件质量,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发挥主导责任,前移监督关口,建立提前介入“案件化”办理机制,通过适当前置提前介入时间点,创新沟通协调工作方式,切实强化检察监督、精准引导侦查,不断加强提前介入工作成效,推动案件办理质量持续提升。
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建立提前介入“案件化”办理机制,明确凡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一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复杂犯罪案件建立案件台账,逐案提前介入,就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收集与完善等问题与公安机关充分沟通,提出意见或建议。
在提前介入过程中,该院注重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审前主导、过滤、把关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用实、用好联席协商会议机制,及时召开协调会,就提前介入中发现的重大复杂问题和机制性难题、个案办案程序、证据采集等问题进行及时沟通,切实提升提前介入效果,提高引导侦查的效果。有效解决问题工作难点,创新建立边办边补的提前介入模式,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承办检察官进驻公安机关办案组,第一时间分析讨论证据,第一时间明确取证重点,第一时间提出侦查建议,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固定犯罪证据,佐证犯罪事实。
下一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将切实提升自身理论和实践能力,贯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工作理念,精准发现案件中的关键问题,做到对每一起案件、每一个证据的仔细斟酌、反复思考,有效提升案件办理效率,确保案件整体质量,实现执法水平的整体提升。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