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0 08:54 来源:临渭检察
2023年,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积极服务保障区域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期盼和社会治理需要,主动作为,精准发力,能动履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典型案例
1件案例入选最高检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案件办理专刊典型案例
1件案例获评陕西省检察机关“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1件案例获评陕西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团队荣誉
2023年3月,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被陕西省妇联评为“陕西省巾帼文明岗”
2023年4月,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被授予“美好临渭·安全保障先进集体”称号
获奖情况
《督促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法律监督模型》获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提名奖
《“二次供水”诠释“公益保护”中的检察担当》荣获渭南市检察机关首届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赛讲活动一等奖
紧盯法定领域 强化公益保护
助力织牢大气“防护网”,部署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进行抽检,针对发现的污染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排查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并针对超标排放的机械,立案查处16家,督促完成编码登记28家34台。
聚焦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持续推进“检察长+河湖长”工作机制落实,开展渭河流域河道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促清除违法堆放垃圾、拆除侵占河道违建,协助并督促相关部门加大水污染防治行政执法监管力度。与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签署《渭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机制》,通过跨区域协作,促成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深度融合,推动渭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开发综合治理。
关注特殊群体 守护合法权益
开展公共场所母婴室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专项监督活动,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提供的某大型商场母婴室缺少基础设施的线索为切入,对辖区内医院、商场、客运站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母婴室规范化建设展开全面摸排活动,适用诉前磋商程序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五家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公共场所母婴室进行整改,完善了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以办理该案为契机,与区妇联签订《关于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聚焦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衔接配合。
联合解放军西安军事检察院部署开展以保护军人军属优先出行、优先就医为重点的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向负有监管职责的五家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文旅部门与卫健、交通等部门建立联动保护机制,对医院、客运站等公共场所军人优先标识不规范问题进行有效整改,并持续跟进监督,核实整改效果专门邀请军人代表参与,切实保障军人地位和合法权益。
开展养老机构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重点针对养老机构的环境卫生、活动场地、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情况,对调查发现的部分养老机构存在的工作人员未及时办理健康证明、食品留样不规范、食堂卫生环境差等食品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持续强化安全和责任意识,筑牢养老机构安全监管防线,为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践行初心使命 精诚为民服务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紧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和反映强烈的公益保护难题,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针对辖区部分小区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造成公共安全隐患,向职责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对私拉电线充电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并结合各小区实际情况督促完善充电设施。
针对辖区部分餐饮店、小作坊、学校食堂存在的食品添加剂未做到“五专”管理,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品进货查验、销售记录制度及卫生等问题,部分超市预包装食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及未按照产品要求的贮存条件进行贮存等情况,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强化对食品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切实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开展游泳场馆专项监督活动,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游泳池水的PH值、尿素和菌落总数等多项数值进行检测,并且对场馆是否具有《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等运营资质及场馆设施安全进行调查取证,对未取得《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的行为,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开展专项,针对无证经营行为责令关停整改,有效消除了公共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更新办案理念 创新工作方法
建立数字监督模型,驱动涉税案件实现综合履职。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法律监督模型》获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提名奖,运用该模型思维高效办案,助力税务机关与环保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推动税务机关开展环保税专项整治工作,对未进行税种登记的企业办理税种核定,对未申报的辅导企业申报补缴环保税,截至目前已入库税款达五万余元,及时封堵了税收漏洞,进一步规范了税收秩序,切实加强国有财产保护。
踔厉奋发启新程,勇毅前行谱新篇。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精品案件意识,加大办案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创造临渭经验,打造临渭品牌,为社会治理法治化、专业化水平的提升贡献检察力量,以更高质效履职筑牢民生之本、推进社会治理、守护美好生活。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