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5 09:58 作者: 通讯员 魏涣涣 来源:临渭区司法局
近日,临渭区向阳办某小区租户岳某回家时发现小区楼前路两边停放车辆导致自己驾驶的三轮车无法通过,于是将王某停放在路边的电动三轮车挪开,一不小心将车摔倒在地造成车子损伤,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后起诉至区法院。按照“诉调对接”机制,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临渭区矛盾纠纷化解中心接到法院委托后,立即仔细研判,按属地指派向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接案后,向阳司法所长任庆珠、专职人民调解员王平,先后5次登门拜访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从邻里情和损害赔偿上进行分析,并和社区干部分头做当事人的工作,使得双方认识到自身错误,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撤回了起诉,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此次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的顺利解决,是临渭区司法局积极推进诉源治理的具体体现。临渭区司法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前端、治未病”“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最高院、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诉源治理,努力让调解深入人心,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止于萌芽、解于诉前。为促进临渭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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