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11-11 09:05 来源:临渭区司法局
近日,经渭南市临渭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4岁幼童明某某被绿化带月季荆棘划伤面部的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在法院主持下成功调解,责任方应于2025年10月25日前向明某某赔付医疗费、交通费共计5000元,后续治疗费待实际发生后可另行主张。
时间追溯到7月20日,监护人白某某骑电动车搭载明某某出行,当途经临渭区解放南路某小区旁路段时意外突发,该路段绿化带内的月季荆棘条突然伸出,不巧划伤了明某某的右侧面部,伤口距其眼睛仅约1厘米,险些造成眼部严重损伤。事故发生后,明某某先后被送往渭南市二院、交大二附院就诊,确诊为右侧面部皮肤挫裂伤。
随后,白某某向临渭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考虑到明某某系未成年人,其家庭经济条件有限,面对后续治疗与维权难题,经工作人员核实后,当即指派陕西恪是律师事务所董伟利、马琰楠两位律师承办此案,律师了解情况后迅速行动,详细询问了白某某案件细节、梳理相关材料,同时前往事故现场实地勘查,经勘查发现月季荆棘条存在多重安全隐患,枝条布满坚硬锋利尖刺,且伸出绿化带边缘达1.5米,侵占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通行空间,更值得注意的是,事发路段双向绿化带内均有同类荆棘条伸出,形成双向危险区域,过往行人与非机动车均面临受伤风险,随后律师结合明某某的具体治疗情况核算费用,及时向法院提交了诉讼请求。
一审庭审中,双方围绕赔偿比例和后续治疗费问题展开争议。律师明确指出,责任方未能举证证明已履行定期修剪、隐患排查等管理义务,依据过错推定原则,其管理过错与明某某的受伤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理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考虑到监护人存在驾驶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未给孩子佩戴头盔的情形,也需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经律师从中沟通协调与法庭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共识。责任方处自愿承担55%的责任,承诺按期支付5000元赔偿款,后续治疗费则待实际发生后再由明某某方另行起诉追偿。
此案的妥善解决,离不开法律援助的有力支撑,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从梳理诉求到庭审调解全程跟进,为未成年人构建了坚实的维权屏障,不仅帮助弱势群体打通了维权通道,更彰显了法律援助的民生温度,用法律手段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筑牢了保护墙。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