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10:29 来源:临渭区司法局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张蒙蒙)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2020年1月27日(大年初三)开始,渭南市临渭区司法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要求,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投身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做好统筹安排。完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印发了《临渭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临渭区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明确分工和应对措施,全力以赴,主动应对,密切关注疫情变化,积极有序做好防控工作。
二是运用信息技术,强化监管水平。针对疫情期间不能走访和集中教育的实际,各司法所充分利用手机定位系统、微信实时位置共享等信息化手段,实施双重监控管理,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密切关注辖区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切实掌握矫正对象行为去向,坚决杜绝发生脱管、漏管现象。
三是严把请假关,对无法定事由拟请假人员一律不批假。要求所有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外出,居家配合乡镇、社区、村委工作。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外出的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外出事由,每天报告在外活动内容、活动地点等事项,消除疫情传播风险。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排查疫情。坚持每日对全区392名社区矫正对象及家属近期是否存在接触武汉归来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通过电话、微信视频、微信群等方式建立疫情日报告制度,社区矫正对象每天通过微信群对自身情况及其密切接触人员是否外住、是否咳嗽发热、是否接触武汉返回人员等信息进行报告,最大限度做到矫正对象情况日日清、时时清。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疫情防控。1月26日起,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通过“临渭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群”广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科普知识和我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各司法所通过微信、视频、短信等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及家属的正面宣传引导,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抵制负面情绪,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
编辑:马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