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5 19:34 作者: 马晓敏 来源:临渭检察
今年以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下称《规定》),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等平台,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该院承办的各类重要案件信息。
《规定》对重要案件信息网上发布的范围、主体、程序、对象进行了详细规定。范围包括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逮捕决定、提起公诉等情况;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对重大、专项业务工作的进展和结果信息;对社会关注的已办结的典型案例等进行网上发布。重要案件信息由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的办案部门拟制案件信息,经分管检察长、综合业务部、检察长批准后,由综合业务部负责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进行发布。社会公众则可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查看已发布的重要案件信息。
第三季度以来该院对外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8件。今后将严格执行上级院对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加大督促落实力度,持续稳步推进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工作。
编辑:马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