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6 17:45 作者: 马晓敏 来源:临渭检察
“请以上承办人将上述案件的相关法律文书及时公开。”一幅仅显示承办人姓名及被告人姓氏与案由的图片,通过综合业务部干警发布于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工作群中。
案件信息公开是检务公开工作的核心,也是26项核心数据的考核重点。今年以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共公开法律文书628份,文书公开率达119.39%,长期处于全市领先地位。
该院综合业务部定期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全院的法律文书公开情况进行网上筛查,对发现存在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法律文书及时向承办人提醒,提醒后仍未公开的,依据《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的规定,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建立流程监控案件,向案件承办人发送《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要求及时纠正并将结果书面回复。与此同时,综合业务部对法律文书公开的规范性予以复核,对于未按规定要求修改法律文书名称,未隐匿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车牌号等事项的法律文书退回承办人进行修改。待公开的法律文书符合公开条件后,由综合业务部工作人员采用光盘刻录的方式从内网向外网导出数据,将信息公开到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临渭检察院通过严格执行以上工作安排,不断提高法律文书制作质量,提升法律文书公开的规范性、严谨性、及时性,确保公开的法律文书能经得起检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编辑:马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