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23 17:15 作者: 马晓敏 来源:临渭检察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省、市院关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及临渭区委政法委关于“司法规范化建设创优年”的要求。12月21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2020年第四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会议。
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闫永江主持,评查工作小组全体人员及所有参与评查工作的员额检察官参加了会议,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本次评查共对32件案件进行评查。
会上,评查人员逐一对其所评查案件逐案进行了汇报,指出案件的优点和不足,并提出拟评定相应等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查结果评定等次标准等相关规定发表意见,最终评选出优秀案件 2件,瑕疵案件2件。人民监督员在听取评查人员的汇报后,发表了监督意见,对该院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建议多举办此类活动,加强与外部互动,提升工作透明度和检察公信力。
最后,闫永江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始终把案件质量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提升案件质量。案件质量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是赢取社会公信、推进法治建设的根本要义。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办案人既是监督,也是保护。二是建立全方位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评查案件过程中不仅要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而且要结合26项核心业务数据做出评价。三是运用案件质量评查结果提升办案质效。一方面对于评选出的优秀案件,要组织员额检察官进行学习和交流,另一方面对于评出的瑕疵案件应通过反向推动、促进倒逼案件质量提升,从而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结果运用,发挥评查结果引导作用,进一步促进个案的公平正义、类案的质量提升。
编辑:马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