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6 09:44 作者: 通讯员 张蒙蒙 郭珍 来源:临渭区司法局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张蒙蒙 郭珍)"感谢党,感谢政府,我一定会好好工作,重新做人,绝不再走以前的路。近日,刑满释放人员胡某将印着"真诚的帮助、无微的关怀"字样的锦旗送到崇凝司法所工作人员手中,眼含热泪的表达着对司法所的感激之情。
胡某,男,崇凝镇人,因诈骗罪入狱服刑,其母亲因为伤心过度上吊自杀,其父亲高龄且身体不好,胡某与家人关系僵硬,服刑期间家人未曾探视、汇款联系。在得知其即将出狱后家属比较抗拒,不愿意去接回他。据此,崇凝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作为,积极联系村委、亲属邻里对家属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多方途径联系其远嫁的姐姐,劝说家属放下思想包袱,并奔波于各单位帮其办理接人手续,将其顺利接回到崇凝司法所报到,面对胡某某的家庭现实困难,崇凝司法所将其列为重点帮教人员,主动担当,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各项政策,一是积极协调公安、民政部门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帮助其办理了身份证和临时救助,现本人已领到临时救助款。二是联系人社部门为其提供免费就业培训机会,帮助其稳定就业。三是针对胡某长期与社会隔离,思想浮动较大,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胡某进行回归社会后的法制教育、从心理上对其进行安抚,树立积极生活的信心。
近年来,崇凝司法所在临渭区司法局和崇凝镇党委的领导关怀下,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以临时救助为基础,解决实际困难为关键,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各项工作,让刑释解教人员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的温暖,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