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6-04 10:22 来源:临渭检察
6月2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推进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蓉组织学习了《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实施办法》。
根据省、市院开展“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活动方案的要求,临渭区检察院积极安排部署,通过走访市党史办专业人士,向文物管理部门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单位了解情况,结合临渭实际制定了临渭区院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对辖区内革命文物名册进行梳理汇总形成台账。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永江强调,一是要求支部书记高度重视,亲自筹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将党史学习教育与专项活动充分结合。以党支部为单位,对辖区内丰富的红色资源按照地域、革命英雄事迹,集中开展寻访革命旧址,记录事迹材料和保护利用现状,发现案件线索。二是要求干警坚持寻访、办案、体悟同步进行、交叉开展、融合推进。在寻访中体悟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在办案中加深对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的体悟,强化做好保护革命文物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在体悟中传承红色基因、感受信仰力量,把活动成效转化为对党忠诚、履职奉献、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三是要求全院一盘棋,“四大检察”齐发力。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把此次专项活动作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举措,同检察履职和“三有”争创结合起来,互融互促、相得益彰、一体推进。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蓉组织学习《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实施办法》
下一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深入开展此次专项活动,综合运用诉前磋商、公开听证、诉前检察建议、立案监督、逮捕、起诉等法律监督手段,同时加强与革命文物保护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广泛凝聚保护革命文物、促进依法行政的共识,形成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良性互动,切实为临渭革命文物保护护航助力。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