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13 08:41 来源:临渭检察
2021年8月12日,由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的两起辖区内一街镇政府和一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在临渭区人民法院分别公开开庭审理。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蓉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益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是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针对发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
上述两个案件即为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的。经过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后,认为其仍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继而依法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行政单位法人代表作为被告依法应诉。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和被告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充分的辩论,合议庭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及双方提供的证据,结合双方的质证、辩论意见进行评议后择期宣判。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共摸排行政公益诉讼线索452条,立案43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2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5件,法院支持诉请3件,另2件正在审理中;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法院支持诉请2件,其余案件正在审查审理中。上述两个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通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和裁判,必将促使行政机关纠正其违法行为进而依法作为,推动辖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的建设进程。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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