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0 16:19 来源:临渭法院
近日,临渭法院闫村法庭审理的杜某某(1972年出生)与薛某某(1964年出生)离婚纠纷一案,在主审法官艾艳的多次倾心调解下,本案当事人在法庭调解和好并撤回起诉。
杜某某诉称,因不忍薛某某对其实施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于2022年4月28日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薛某某离婚。案件审理中,薛某某情绪激动以至于不能正常表述。待双方情绪稳定后主审法官艾艳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矛盾缘由。
主审法官认为薛某某确有悔改之意,并与杜某某单独沟通之后发现其逐渐被薛某某的诚意所打动、加之二人产生矛盾也只是一些琐事,离婚的念头也没有起初那么执着,便趁热打铁,调整了审判策略,邀请闫村法庭特邀调解员,从德、法不同角度释法明理、说服教育双方当事人。薛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对杜某某实施家暴行为的错误性质并向杜某某表达了悔改之意,当着主审法官的面向杜某某真诚道歉作出承诺,后双方和好。
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法律不是冰冷冷的武器,而是有温度的护栏。下一步闫村法庭不断将打造枫桥式法庭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临渭和谐稳定,为乡村振兴助力。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