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1 17:38 作者: 通讯员 王静楠 来源:临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王静楠)一个普通的工作日上午,临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像往常一样开始一天的工作。上午10点30分左右,一位步履蹒跚的老太太在儿媳的陪同下来到了中心,说她有些法律问题想咨询一下,随即我们的工作人员指引老人就坐,律师开始了接待咨询。
原来,老人与老伴是重组家庭,结婚二十多年来,老人一直将老伴的孩子从小抚养,直至长大生子,老伴因病去世后,老人要求3位继子女支付其赡养费,却遭到拒绝,并将老人赶出家门,双方多次沟通,可无法达成协议,老人伤心欲绝,无奈,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希望得到一个满意的办法解决他们之间的问题。
律师了解情况后,按照法律规定给老人以及儿媳耐心地解答,因为双方已经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老人对孩子还有感情,律师不建议直接诉到法院,建议将两方子女叫到一起谈一下今后对老人的赡养问题,儿媳认为不便出面可以委托村委会或其他亲属帮助协调,从法律角度来说,老人再婚时继子女未满18岁,与老人形成抚养关系,继子女在老人年满60岁后有义务赡养老人,老人的丈夫去世后所留遗产老人享有依法继承权,所以谈赡养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再去法院起诉赡养费或者要求继承遗产也来得及。
经过律师与老人的耐心沟通,老人得到了满意的答复,对中心的律师竖起了大拇指,随后在老人的要求下,儿媳为中心写下了接待咨询的反馈意见,表示了满意。
下一步,临渭区法律援助中心会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为目标,深化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措施,细化服务职责,着力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切实做到把窗口擦亮、把工作做细、把服务做实,打造精品法援。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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