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3-16 09:36 作者: 特约通讯员 刘焘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刘焘)3月11日,临渭法院崇凝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发生在乡邻之间的生命权纠纷案件,让处于矛盾升级的相邻关系互相谅解,达成调解协议,使不睦关系握手言和。
原告王某与被告王某某系同一个村的村民。王某平时在外地打工,就将三岁多的女儿托付 给孩子外婆杨某照看。2015年10月4日下午,孩子外婆在家热饭,时不时能听到孩子在门口戏耍的声音。等饭热好后,叫孩子回家吃饭的外婆,却怎么也找不 见外孙女。焦急如火的杨某发动乡邻寻四处寻找孩子,最终发现孩子掉到了相隔几户之远的乡邻王某某家后墙村道旁的厕所坑里,打捞上来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悲痛 欲绝的杨某及家人找到王某某家中理论,双方遂起纠纷,并使矛盾进一步升级,后经村镇干部多次调解,但事情仍未得到解决,原告一纸诉状将王某某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因双方矛盾加剧,当事人情绪激动,为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崇凝法庭及时 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与村组进行了进一步的沟通协调,并多次深入原被告所在地从不同角度释法明理,同时对现场情况及时进行了勘察,调查。对原、被告双方进行 背靠背调解,原告承认事发时情绪比较激动,与被告发生了激烈冲突,但被告在事后一直未来家中主动解决问题,原告认为被告态度有问题。被告解释称,事发后未能及时到原告家中,是因 为原告及家人情绪比较激动,担心到其家中引起更大的冲突,所以双方得误解越来越深。在对双方思想动态了解掌握后,按照规定,及时由副院长赵孟怡担任审判 长,组成合议庭,对该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致前期的调解工作陷入僵局。庭审后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该案的特殊性,合议庭又组织了多次调 解,通过释法析理、耐心引导,终于打开原告的心结,此时被告也在法院的劝解下登门道歉,消除了双方的误解,并对原告做出了一次性经济补偿的歉意表示,使该 矛盾成功化解。
矛盾化解后,法官为杜绝乡村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及时对周边乡镇进行了通报,要求各 乡镇各村组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建议村民对自己家的厕所坑盖板定期检查查看是否完好无损,并标示明显警示标志,尽到自己的安全注意义务;并对留守 儿童的管理提出要求,要尽到自己的监护义务,不要让较小的孩子离开视线,到此类危险的地方玩耍,避免此类的悲剧再次发生。
编辑:白新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