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6-12 10:39 作者: 特约通讯员 屈红莉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屈红莉)2016年6月6日临渭法院民三庭多调联动,多方努力将一起严重信访苗头的民事案件彻底化解,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2014年4月11日,原告某矿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陕西渭南某特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签订《设备修理合同》一份,为原告修理锅炉。2014年5月1日,被告陕西渭南某特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将锅炉的清理结垢业务转包给被告王某某。在施工过程中,被告王某某雇佣的被告贺振仓在工作中受伤。原告陕西某矿业有限公司是在2014年11月中旬才知道被告贺某某施工中受伤的情况。2015年3月16日,被告贺某某到原告处要求解决生活问题,并滞留原告单位至今。原告陕西某沟矿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起诉至本院,要求被告贺某某撤离原告单位。
案件承办法官民三庭副庭长贠承一了解到,被告贺某某身患眼疾孤身一人,生活困难。而原告又是国家机关单位,贺某某长期滞留原告处,对原告单位的工作、秩序确有影响,如果就案办案,势必会激化矛盾使案件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及时将案件情况与庭长沟通后向主管副院长赵孟怡进行了汇报,在确定了多调联动化解该案的处理调解思路。并从以人为本、为民司法角度出发,积极通过乡镇、村组多方努力配合多调联动参与协调解决案件,经过长时间的协调沟通,终于达成初步调解意见。双方在2016年6月6日上午,在邀请村组等相关基层组织的见证下,通过多方努力和释法明理,历时一天,持续调解,最终在下午许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在多方见证予以执行完结,成功化解该纠纷。
编辑:白新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