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9-06 10:25 作者: 通讯员 田中强 来源:临渭区司法局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田中强)患者王某,女,57岁,因精神问题于2019年3月13日入住渭南市某精神病医院,经检查诊断为精神分裂症。随后,住院对症治疗,在医护人员的精心管护下,病情得到控制并逐渐好转,家人和孩子脸上也露出了笑容,医生说,再住一段时间就可以回家按时吃药,定期检查。谁知,天有不测风云,3月23日早上7点时分,患者在进食鸡蛋和饭菜过程中,一不小心食物呛入气管,造成呼吸困难,面色青紫,经紧急抢救无效,离开人世。这突如其来的噩耗令全家人难以接受,一家人推搡着主治医生,矛盾眼看就要激化。
获知这一信息后,区医疗纠纷调委会立即指派专职调解员老杨和老赵火速赶到医院,耐心劝导说服患者家属,千万要冷静,不能简单蛮干,不要触犯法律,承诺一定会给双方一个公正公道公平的处理结果。并和患者家属一起离开现场,回到调委会,调解员老赵继续安抚情绪。同时,调解员老杨马不停蹄,到医院调取病人的住院病历和护理记录,找医院值班人员了解情况;又和医学专家分析研判得出结论,关于病人的非正常身亡于医院无责任,而是病人自己吃饭时不小心出现意外呛食气管引起窒息造成后果。调解员拿着结论给患者家属细心解释,理清责任,也十分同情家中的困难。接着,和医院领导耐心的进行沟通协商,从仁道角度出发,尽最大限度给予患方经济援助。经过两天反复拉锯式的工作,3月25日,医患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医方一次性补偿患方3.5万元,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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