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12 11:23 来源:临渭区司法局
一、加强排查,掌握情况。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临渭区疫情防控要求,对2020年1月31日至今的刑满释放人员去向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一造册,指导司法所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二、突出重点,排查到点。
重点排查湖北省各监狱、山东监狱、浙江十里丰监狱等刑满释放人员行动轨迹,通过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接收到的纸质释放通知书、释放对接工作函、监所来电、家属来电等渠道进行逐一排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三、强化衔接,做好防控。
对监狱刑满释放人员,若监狱有临时安置的,则将安置情况通报其亲属及司法所,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若监狱坚持且本人强烈要求回家的,司法局及时衔接监狱提供释放人员健康证明,并将释放人员情况及时告知辖区各街镇党委政府。对前往接回刑释人员的亲属,告知其应按照我区外出离渭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健康体检、按程序开具出行证明。同时,要求刑释人员及其亲属在返回后立即到司法局办理接收手续,及时转入刑满释放人员居住地的街镇司法所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并按规定居家隔离观察14天,若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无力等症状要立即向居住村(居)委报告,并及时诊治,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措施到位。
在疫情防控期间,临渭区司法局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对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排查,及时掌握各安置帮教工作小组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控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截至目前,与各监狱共衔接刑满释放人员36名,确保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进京赴鄂,全力维护了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与监狱民警对接刑满释放人员董某)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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