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11 09:14 来源:临渭检察
7月9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海某某等28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临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蒲亚丽、员额检察官田新娟等三人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自2011年起,以海某甲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因为拆迁赔偿,多次直接或者间接纠集海某乙、马某某、刘某某等28人聚集于齐月置业公司在建的华阳时代广场工地附近,采取发放白帽子让冒充回民、车辆封堵东风大街主干道、车辆围堵工地大门、抬放棺材、聚众造势等手段、其中部分人手持洋镐把冲进工地砸坏变电箱、割断电缆等,导致齐月置业华阳时代广场在建工地停工混凝土报废损坏物品损失价值43600元,导致东风大街拥堵达三小时以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
临渭区检察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主动服务“六稳”“六保”紧密结合,坚决打击侵害民营经济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主动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促发展保就业保民生。
编辑:马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