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吝店所接到辖区群众刘某报警称,其银行卡上的钱莫名其妙就少了5500元,因其不懂智能手机应用,怀疑是别人使用其手机盗走其银行卡上的钱财。接报后,所长刘尧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精干警力进行调查。在调取刘某银行卡流水进行分析以后,确定有两笔通过微信和支付宝的转账正好为5500元,且刘某对这两笔转账并不知情,但是银行流水不能直接显示对方的账户具体信息。在对刘某的询问中,刘某提供了一个重要信息,刘某曾请求同村的李某理帮忙操作自己的智能手机,将微信零钱提现到银行卡上。当时李某理还要了自己的身份证。得到这一重要线索后,民警从刘某支付宝转账记录入手,帮助刘某恢复支付宝转账记录,根据转账记录显示,有4400元转给了李**的账户。
在确定李某理有重大作案嫌疑以后,民警立即对李某理展开调查,最终确定刘某某转账的李**账户为李某理所使用的支付宝账户。此时李某理已外出打工,家人并不愿意提供李某理的详细住址和联系方式。民警不断给其家人讲明利害关系、宣讲法律法规,要求家属劝李某理主动自首。在多次给家人做思想工作之后。 7月26日,李某理主动联系民警称其要投案自首,7与27日,李某理来到所里投案自首,对自己通过刘某微信和支付宝盗窃5500元并删除转账记录的行为供认不讳,并立即联系家属赔偿了刘某的全部损失。目前李某理因涉嫌盗窃罪依法被临渭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