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7 16:52 来源:临渭检察
推行人民监督员工作是检察机关自主转变司法办案理念、接受外部监督的一项制度创新,是检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是做好群众工作,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渠道,对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以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多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类型多样的检察活动,共邀请13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6次,涉及案件公开审查、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案件质量评查、对拟不起诉案件的宣告、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公开发放、检察开放日活动等,人民监督员积极、独立发表意见,承办人尊重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并接受、采纳相关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健全检察权行使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开、公平、公正。
2020年6月11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听证会,对司法救助申请人陈某某、黄某某现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人民监督员表示:通过参与司法救助金发放活动,使自己对检察机关的职能和人民监督员职责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还亲身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中温情的一面。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理念。并表示希望今后能更多的参与和支持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活动。
在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全体人民监督员的积极参与下,临渭区院人民监督员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强化了检务公开和接受监督意识,促进了司法观念的转变。体现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法律监督公信力的决心。二是强化了案件质量意识,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对拟不起诉案件、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等重点活动的公开听证,反向加强了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证据收集、固定、审查等方面更加严谨认真,进一步提升检察官办案能力,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三是强化了与群众的联系度,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高。人民监督员来自各行各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社会性,既能够充分反映社情民意,也能够帮助检察机关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从而促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的提高。
下一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形式,完善监督程序,努力把人民监督员制度规定落实做细,做出成效,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看得见、可感知,更有信心。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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