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25 08:41 来源:临渭检察
2022年5月24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案件会商研判会,就临渭区首例“养老诈骗”案件的相关问题进行专题会商研判。临渭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宏武,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大明,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王琨鹏,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副政委孟渭舟及办案人参加了会议。
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案件的办理高度重视,通过与公安机关会商研判,形成了三点意见。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针对“养老诈骗”案件,检察机关必须按照最高检“突出问题导向,与常规监督办案紧密结合,有力有效推进专项行动”的要求,能动履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在审查逮捕和捕后引导继续侦查工作中形成严厉整治态势。
督促办案,追赃挽损
会议通过对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的分析研判,求同存异,形成共识,坚持从严从快,明确了办案时间节点,公安机关于5月27日前侦查终结,检察机关6月2日前起诉至法院。同时,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协同公安机关查明涉案资金去向,运用法律手段追缴赃款物,将赃款物退赔与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等政策相结合,督促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赔。
拓宽思路,溯源治理
“养老诈骗”案件是针对老年人“钱袋子”的犯罪,诈骗手段看似各不相同,套路却有迹可寻。有“以房养老”骗局、“黄昏恋”骗局、“投资理财”骗局,更有如本案中的“养老保险”骗局,这样的诈骗手法很多,均是针对老年人的防范意识较为薄弱而引其“入坑”,因此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必须拓宽思路,加强溯源治理。结合办案,协同行政主管机关开展整治规范工作,对老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养老产品虚假宣传等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养老服务机构及相关行业监管中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向有关成员单位发出检察建议。
崔宏武指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是落实中央关于新时代老龄工作部署的要求和具体行动,是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必须高度重视。公、检、法应通力配合,严厉打击,通过具体案件的办理,一方面要惩治“养老诈骗”犯罪人,另一方面更要最大限度挽回老年受害群体的财产损失。同时,要以案释法,加大宣传,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意识,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守住“养老钱”,促使老年人更好地安享晚年。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