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09:12 来源:临渭检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修订实施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以下简称《评价指标》)内容要求,进一步增强案件质量意识,全面提升检察办案质效,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4月10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专题学习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蓉主持,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综合业务部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评价指标》的通知一文进行了全文传达学习,首先对新增项、删除项、修改项指标进行了重点说明,接着,就新调整的46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从名称、含义、适用业务、反映内容、设定目的、适用情形、除外情形等方面逐项进行了新旧对比解读,特别对发生变化的指标及实际工作中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详尽细致地讲解,让大家对修订后的评价指标有了更加清晰地认识,并针对下一步开展工作的重点,业务指标提升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对策。
会议强调,要全面深入学习领会《评价指标》,学深悟透《评价指标》的具体涵义,狠抓《评价指标》的贯彻落实。全体检察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评价指标》的各项内容和指标说明,自觉学、主动学、针对学、反复学、深入学,真正把思维理念和具体办案统一到《评价指标》上来,切实发挥好《评价指标》“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不断提升工作决策和业务指导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创优。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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