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7-16 10:13 作者: 特约通讯员 田中强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田中强)2016年7月15日上午,临渭区司法局在区调委会调解室举办业务培训,参加的人员有:临渭区司法局副局长李万平、临渭区调委会主任兼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心主任安申生及区调委会其他工作人员、站南街道调委会等7个街镇的专职调解员及有关司法所所长、基层股工作人员等20余人参加培训会。
会上,李万平副局长一是向与会人员讲解了全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组织机构网络的构架情况,即由区政府设立区级调委会和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实行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区调委会(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属第三方独立化解矛盾纠纷机构,并由区司法局负责业务指导,实行主任负责制,独立运作,对矛盾纠纷的化解服务负责,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相关费用。主要工作职责为指导、检查、督促、考核各街镇调委会及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其他调解组织的社会矛盾调处工作,组织调解员的培训工作;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宣传,调处全区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对影响全区社会稳定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及重大信访问题进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等。二是指出在全区7个街镇(站南、丰原、崇凝、阳郭、故市、蔺店、下邽)调委会实行专职调解员化解纠纷的必要性,解决了基层调解工作长期存在的兼职不兼薪、中心工作忙而顾不上、责任落不实、工作效率低、方式方法简单、调处成功率差、调处结果满意度不高等不足,实行专职人员坐班制,一心一意化纠纷是适应新常态下社会矛盾多样性、复杂化的需要,也是改革、创新和探索人民调解新思路、新途径的需要。三是学习了专职调解员聘任办法、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的文件。四是对人民调解案卷制作的要求,所需的要素、表述文字的规范性等进行了详细辅导。五是要求各调委会查漏补缺,按照规范化不断完善。
最后,安申生主任就如何当一名合格的专职调解员讲了三点:一是为什么能来干这个事。主要是由于大家调解工作能力强、有威望、主持公道,得到镇街道领导的认可,才受聘干专职调解工作。二是既然干就要干好。要立足本职岗位,热爱调解事业,熟悉业务,以法律为依据,情理结合为辅,要受得下 “气”,要有“钢头、铁嘴、蜘蛛肚、飞毛腿”的功夫,不管工作条件如何,补助待遇高低,都要积极高质量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调解工作。三是处理好与党委政府、司法局、司法所、区调委会、街镇调委会的关系。
近年来,临渭区人民调解工作立足创新,务求实效为目标,亮点纷呈。今年3月,区司法局在全区20个街镇选取了7个街镇进行试点,专职调委会主任由街镇负责选聘,按照属地管理和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我区开展的“寻找身边最美人民调解员”脱颖而出的具有较高法律水平、会做群众工作、调解疑难复杂纠纷有技巧、防止群体性事件有办法的人民调解员中推荐专职人民调解员。目前全区7个试点街镇所聘的专职调委会主任,有退下来的原中心校校长,有超龄离岗的镇办干部,也有从精明能干的村干部中选拔上来的“乡土实战派”,由区财政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发放补助。区调委会主任由司法局在全区正科以上主要领导岗位退下来的干部中遴选,区政府聘任,任期3年;工作人员由主任聘任,任期1年。同时,完善了全区人民调解员志愿者数据库,将“田间秀才”、退出专业岗位的能人、长期从事基层工作的乡村干部及各界热心人士全部吸纳,纳入统一登记管理,以片区为单位进行张榜公布,实行案件办理双向选择化,即调委会既可以指派调解员调解纠纷,纠纷当事人也可以选择某一调解员来调处纠纷,用机制打通人民调解工作“最后一公里”。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试点以来,共受理群众来访365人次,分流指派街镇和各专业性调委会调解228件,直接调处纠纷121件,收到锦旗32面。其中承办的市委领导批转的刑事伤害上访23年的涉法案、跨省疑难纠纷等案件的快速圆满解决,赢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广泛好评。
通过这次培训,使参会的专职调解员们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使命,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化解纠纷保稳定的工作中去。
编辑:艾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