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23 11:48 作者: 约通讯员 殷旭力 白佳丽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殷旭力 白佳丽) 12月21日上午,临渭区人民法院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当事人薛某波、董某良、薛某龙、薛某伟决定采取罚款措施。
上午9时,临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被告人孔某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因该案旁听群众较多,为了保证圆满完成此次庭审警务保障任务,临渭法院法警大队庭前制定了押解及值庭方案,从押解分组到后勤保障等均做了安排部署。9时42分,当法警提押被告人孔某某进入审判法庭时,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薛某波、薛某伟经过法警核查身份后进入法庭就座,参加庭审诉讼活动。正当法警核查旁听人员董某良(受害者家属)身份时,原告薛某波、薛某伟二人突然情绪激动,冲入警戒线内的被告席对被告人孔某某进行撕拉欲对其进行殴打,另一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薛某龙和董某良这时也强行冲入警戒线内的审判区准备对被告人孔某某进行殴打,且态度恶劣。此时,值庭法警迅速将冲入警戒区的几名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隔离,并将被告人孔某某带入羁押室看管,并及时组织警力对哄闹法庭人员进行了有效制止,法庭场面很快得以控制。
由于薛某龙、董某良、薛某波、薛某伟哄闹、冲击法庭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法庭决定对其采取隔离谈话措施,涉事四人也很快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均对其行为表示悔过,并诚恳地写出深刻检查。经研究,依法对上述四人均作出相应处罚。
在处理此次突发事件中,临渭法院法官干警沉着冷静,反应迅速,处置得当,配合密切,展现了临渭法院法官干警的良好形象,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编辑:艾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