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02 10:42 作者: 特约通讯员 马妍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马妍)11月29日上午,临渭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耿伟带领执三科全体干警及法警队法警一行十余人前往西安市交警支队未央大队,顺利将西安市交警支队未央大队协助查封的奥迪A6小轿车提取回我院。
王某与谷某、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我院调解结案,调解书生效后,谷某、周某未按生效调解履行义务,王某向我院申请执行。执行中,我院依法向二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2016年9月21日,临渭法院作出(2016)陕0502执138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谷某名下西安牌照奥迪A6小轿车一辆,并向西安市交警支队未央大队发出协助执行通知,请求协助扣押谷某名下该车。西安市交警支队未央大队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立即网上查询车辆情况,发现该车辆后,第一时间将该涉案车辆扣押。案外人倪某以该涉案车辆质押给其为由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大闹西安市交警支队未央大队,阻挠扣押车辆;目的未达到,又来我院质问,经过承办法官向其释法明理,引导其走异议程序。后倪谋向临渭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经审查,临渭法院认为执行异议理由不成立依法驳回其异议请求。之后,临渭法院决定依法将该车辆扣押。但考虑到倪某之前的行为,为防止暴力抗法,将本次异地扣押进行了周密部署,制定了严密的执行方案,组织强有力的执行队伍,由执行局副局长耿伟带队前往西安市交警支队未央大队,在未央大队民警的全力配合下,顺利的办理了车辆移交,成功将扣押车辆拖运回临渭法院院内。为了感谢西安市交警支队未央大队对临渭法院执行工作的大力支持,执行局副局长耿伟代表临渭法院向西安市交警支队未央大队赠送了一面锦旗。
涉案车辆扣押成功,与西安市交警支队未央大队的配合与支持密不可分,实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非法院一己之力所能达到,离不开政府各部门与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协助,在此向西安市交警支队未央大队的协助表示感谢。
编辑:毋梦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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